为提高工程项目工作的透明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黑龙江省九三油脂化工厂20万吨大豆仓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机构选定进行公开比价,欢迎能够圆满完成此项任务的合格单位前来比价。
一、投标条件
投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九三油脂化工厂20万吨大豆仓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项目负责人为黑龙江省九三油脂化工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比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价。
二、项目概况及比价范围
1.项目概况:黑龙江省九三油脂化工厂20万吨大豆仓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4座共计存储大豆10万吨的砖混结构平房仓。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农垦九三管理局局直23委1号
3.项目编号:JSCC2018-001
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黑龙江省九三油脂化工厂20万吨大豆仓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并出具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15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三、比价人资格要求
1.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核发的环境影响审核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两个类似项目业绩;
四、比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九三集团官网发布。
五、本次比价报名要求
1.报名及技术咨询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张有志 联系方式:0456-7876504
报名邮箱:951594519@qq.com
技术咨询联系人:张有志 联系方式:0456-7876504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证件扫描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
(2)word文档:包括招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3.截止时间:2018年3月14日。
六、实地考察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资质审核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考察及审核。
七、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获取
对考察合格的投标单位收取¥1000元比价保证金,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招标方管理,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招标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工程审计结果。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联合投标。
收款信息:黑龙江省九三油脂化工厂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九三支行
帐 号:08-530101040000841
八、特殊声明
本次招标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投标单位因其他途径错误信息导致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黑龙江省九三油脂化工厂
2018年3月9日